納稅人報繳稅款的方法,由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視不同情況,從下列方法確定一種:
1、納稅人按期向稅務機關填報納稅申報表,并填開納稅繳款書,向其所在地代理金庫的銀行繳納稅款。 2、納稅人按期向稅務機關填報納稅申報表,由稅務機關審核后填發繳款書,按期繳納。 3、對會計核算不健全的小型業戶,稅務機關可根據其產銷情況,按季或按年核定其應納稅額。分月繳納。